本所与东方专利所等组成知识产权联盟
日期:2010-08-09
当前,在国际范围内,专利技术往往成为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企业非常重视专利的保护和利用,以便获取最佳经济效益。而对于我国自主创新型企业来说,有效地对自身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则是面对知识经济时代挑战的一个课题。近日,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中心、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了国际(中国·大连)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以先进的服务理念、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据了解,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很多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实力有限,经验缺乏,且没有必要的专业辅助,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过程往往大费周折、步履维艰。例如在我国,要提起专利权纠纷的诉讼,原告企业必须在立案前完成4个步骤:企业首先收集证据;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进行专利查新,并出具这项专利是否具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结论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机构组织专家对该项专利作侵权鉴定;最后经法院审核是否达到立案的条件后,方可正式受理。如果遇到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一些国家冗杂的诉讼程序则更令我国企业难以应对。
成本高、举证难、时间长、效率低,这些弊端使得企业在应对知识产权案件时往往力不从心、难以为继,而漫长的诉讼时间使得被侵权企业受到的损失更加严重。因此,如何减轻维权者的负担,使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和全面保护,降低其维权成本,同时使侵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就成了众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新的责任和使命。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中心、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这三家在各自领域均有着相当优势的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有机联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具体案件和企业需求组成专案组来处理涉诉案件和非诉案件,以便发挥不同法律机构的特长,势必在加强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市相关企业进入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